并购贷款新规实施20天 四大行率先落地首批项目


图片来源:摄图网

全文共1454字,阅读全文约需3分钟

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大行迅速响应,在安徽等地成功投放参股型并购贷款。

本文首发于21金融圈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

作者 |张欣

编辑 |杨希

排版 |黄玥

截至2026年1月21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《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》(金规〔2025〕27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正式实施20天。

新规落地后,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大行迅速响应,于1月1日新规实施首日便在安徽等地成功投放参股型并购贷款,跻身全国首批落地该类业务的金融机构,随后又在多省市延伸布局,既体现了国有大行对监管政策的快速落地能力,也通过精准信贷投放服务实体经济,为“十五五”规划开局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。

这份酝酿已久的并购贷款新规于2025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过修订原有指引形成34条《办法》,核心亮点包括引入参股型并购贷款、提高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等多项内容,破解了传统并购贷款以控制权收购为主的局限。

同时,新规将控制型并购贷款占交易价款比例上限从60%提至70%,期限七年延长至十年,为企业非控股战略投资提供了合规高效的融资路径,半个月来已逐步释放政策红利,激活并购市场活力。

作为政策落地的“先行者”,四大行安徽省分行在新规实施首日便精准对接区域产业需求,落地多笔特色鲜明的参股型并购贷款业务,为全国范围内业务开展树立示范。

其中,工行合肥分行则聚焦绿色产业链布局,为相关企业投放贷款,强化地方国企在绿色产业核心环节的竞争力,该行自2025年8月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便主动研判政策、对接企业,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业务高效落地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工商银行不仅在安徽首日落地首批业务,更迅速将实践拓展至山东、福建等多地,陆续落地全国首单控制型并购贷款及多笔参股型并购贷款,业务模式涵盖新规支持的主要类型。


农行安徽省分行为安徽某省属国企投放一笔参股型并购贷款,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《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》颁布后农业银行系统内首笔、安徽省首批适用新规的项目。

中行安徽省分行为合肥某国有公司核定4亿元并购贷款额度,首日成功投放0.5亿元参股型并购贷款,支持其参股某上市环保公司。交易通过“股权+业务+政策”三重协同,构建“省级平台+上市平台”环保产业矩阵,显著提升安徽国企在长三角生态环保市场的综合竞争力。

建行安徽省分行为池州市某国有投资平台投放1亿元并购贷款,专项支持其参股苏州某半导体领域企业,助力地方国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。该笔业务采用“直接投资+基金投资”模式,早在新规公开征求意见阶段,建行安徽省分行便组建专业团队研读政策、梳理落地路径,为首日极速落地奠定坚实基础。

“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。一方面传统产业逐渐进入整合优化期,另一方面新兴产业仍在培育壮大过程中。除控制型并购外,市场主体通过参股投资实现行业整合、转型升级的需求显著提升。”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,拓宽并购贷款适用范围,既有利于助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,又有利于加快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、新优势,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。

工商银行表示,本次新规明确将参股型收购纳入并购贷款支持范围,是金融支持产业整合升级、畅通资本要素流动、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制度创新。此项政策优化拓宽了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获得技术、整合资源与优化资本结构的融资渠道,有利于银行加大对并购和股权投资的资金支持力度,发挥并购在“盘活存量、带动增量”中的突出作用,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,推动新旧动能平稳转换。